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月12日,桐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桐防领告〔2022〕31号),进一步严格公共场所防疫管控。
GMG责人姚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梧桐街道某大食堂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店内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餐厅负责人杜某被处以行政处罚梧桐街道某台球室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店内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该台球室处以行政处罚。
GMG处以行政处罚。
乌镇镇某百货商行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商行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该店负责人郭某被处以行政处罚乌镇镇某童装店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店内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该店负责人杨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屠甸镇某旅馆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店内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旅馆负责人林某被处以行政处罚屠甸镇某推拿馆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对进入其店内人员落实扫“桐行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推拿馆负责人李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加强疫情防控桐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最新通告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桐防领告〔2022〕31号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嘉兴市第28号《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疫情重点区域来桐返桐人员管控有省内发生本GMG土疫情设区市和省外旅居史的来桐返桐人员,抵桐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入住酒店或工作单位报告,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7天内有海南、西藏、新疆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桐返桐;已返回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内有海南、西藏、新疆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二、加强旅游团队管理已出发的旅游团队,一旦目的地发生疫情或途经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应提醒旅客做好途中个人防护,保障旅客安全返回。
旅游团队在旅行期间有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的,要求旅客在返桐首站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并“点对点”转运至户籍地所在县区旅游团队旅客在旅行期间有本土疫情设区市旅居史GMG的,返桐后除落实“落地检”外,在返桐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GMG利机构落实规定的防控措施。
五、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商场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员工出差、旅游等往返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员工排查,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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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GMG传播严重危险的,一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桐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2022年8月12日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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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持续进行中……
@驾驶员,看过来!编辑:陆莹涯审核:冯一飞签发:吴颂华请为桐乡的平安建设点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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