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主页 > GMG代理 >

gmg客服在哪

2024-11-10 17:30 浏览:

事情经过

18日上午在惠来同乡会微信群了解到广州十三行20岁惠来男子被害的事件。群里义愤填膺,惠来同乡会也接待了受害者家属,群里义愤填膺,不少人在担忧公安是否能秉公执法。网传的现场图片

作为一个惠来人,且根据与公安多次打交道的经验,我提供了一些建议为此协会的商会工作人员专门致电邀请我加入受害家属代理律师团,由于工作时间问题,我没有加入但还是通过商会工作人员详细地转告受害家属此案的注意事项。

19日群里又是人声鼎沸,大家都在传越秀微博公众号,以及自称黄某姐姐的声明,声称越秀公安的通告都是假的然后网上又传,服装店女老板许静(网传为犯罪嫌疑人许某的真名,且为某届选美大赛亚军,并附有照片)花了一千万,买通了GMG所有公安,放出来了,还发微博说“一手遮天,无人能敌”。

网传许静照片

然后一个十三行的朋友私发微信问我,公安真的这么黑吗?这个女老板背景这么硬?这世道如此不公?19日白天我太忙没空理会深夜11点半,联系了同乡,获知:公安初步结论是他杀,而且尸检19日才开始安排,为了公正,还询问了受害家属意见。

广州市公安局领导专门致电同乡会等组织,表示会公正处理此事。

20日微信群还是发了好多信息,包括广州公安,越秀公安微博的通告截屏粗略一看通告内容,似乎公安否认受害人被扔下楼致死的说法由于个人有重要谈判任务和工作,无暇细看直到凌晨1时才有空,细心分析此事件,发现:广州公安和越秀公安,缺少一个合格的新闻发言人。

还原真GMG

带着法律人还原真相的方法,我们一起来,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先查看广州公安、越秀公安的微博(下图)

粗粗一看,我们得到的意思是:死者被殴打并被扔下楼,买通派出所让家属签名确认是自杀等说法,是谣传。连央视都是这么理解的。

但认真通读全文,结合侦查机关正确办案思维,提炼关键词,真实意思应当是:1、微博微信上传的“死者被殴打并被扔下楼”的质疑,经警方调查,此为死者林某发布的不实信息2、死者黄某被女老板殴打等视频,经其父亲辨认不是死者本人。

3、派出所被买通让家属签字,是谣言4、目前,许某(女,32岁)等六人被刑事拘留我从广州公安微博和越秀公安微博的通告,都清晰看到“许某等六人被刑事拘留”,两级公安部门都发通GMG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发现有初步证据证明你涉嫌犯罪,怕你逃了或串供,掩盖犯罪证据,所以把你关起来,关到看守所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没有法院定罪判刑前,公安只有刑事拘留权,该权利是有限制的(有空细说)从这里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被放,而且公安现在对女老板等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符合法律规定你再看看网上传的信息、照片,认真比对内容,相片中的人,似乎不是同个人,而且网传的照片是否是许静,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叫许静,除了受害人家属,其他人都无权了解,。

因为侦查阶段,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掩盖罪行,是保密的,不是案件当事人无权了解所以大家一直在传的女老板花了一千万买通了公安,此事似GMG乎不能相信如果公安真被买通,那就没必要通告说刑事拘留,如此就是糊弄公众了,而且也会被追究责任,该刑事拘留,不刑事拘留,家属不同意,也属于渎职或徇私舞弊,是犯罪行为。

我们倒着看通告内容,第二条信息是派出所被买通让家属签字确认是自杀是谣言与此相对应的,认为公安被买通的,是网络上一直传的是这样一张照片和信息,一个自称是受害者姐姐的人的一段文字但大家注意到没有,这段文字是打的,这个自称是姐姐的人,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或上传任何身份信息证明自己是受害人姐姐。

所以我们根本无从得知,这段信息的真实性注意这段文字是打的,不是手写的,无法确认出自何人之手为此,我想只有真实的受害人家属方能说明一切所以我联系了介入此GMG事的惠来商会工作人员,作为老乡,他告诉我此案公安结论是他杀,尸检还正在做。

这个工作人员是接待过受害人家属的,还为家属请了律师,还在19日上午致电征询我关于此案的处理建议,如果这个工作人员也被买通了,没必要帮家属征询我律师意见,此种询问是为了家属得到全面更多的法律意见而积极作为的,如果他也做假,似乎没必要。

由此,我可以断定,上面关于受害人姐姐的信息真实性不能确认另外,关于派出所被买通这种说法,我是不大相信的,如果真有警察做了这样的事,家属现在有我们同乡撑腰,势必跟这位警官过不去一般派出所的办公区域都有录像,如真有这等徇私舞弊行为,家属可以到监察部门举报,但至今没有家属正式出声。

按照我对公安的了解GMG,发生了这么大的命案,即使派出所是许某家开的,这么高的关注度,具体的工作人员也不敢这么大胆特别是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正在进行时,派出所要是认识许某,此时避之惟恐不及,不可能去帮她因为此类命案属于打黑除恶行动的打击对象,而保护这类人的保护伞也是打击对象。

相当于谁帮忙,谁就可能作为保护伞被抓派出所工作人员,没有那么高智慧在这么多证据面前,能掩盖一件命案;更加没有那么低智慧,敢于顶风作案。因此,我判断派出所被收买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个信息“黄某被打视频经死者父亲辨认,不是黄某本人”很多人一看到这个信息,就理解为,公安结论是黄某没被打,我初步也是这么理解的。但是看了群里传的视频和文字就知道了。

事发后网上传了GMG一段一个赤身男子被一女的掌掴的视频,网民已经分析了,该视频不是黄某本人,时间对不上,该视频明显是夏天,光着上身;而网传受害人遇害时穿着冬天的衣服这段视频很多网民都确认,不是这个事件的因此公安上述通告,我相信也是真实的。

网传视频,公安很认真查证,为此找了受害人父亲辨认,并做了笔录但公安的这个信息是无效信息,起了反作用,公众不关注具体的证据,公众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被抓了,如何处理此案结果这段查证的信息公布出来,给人误解是:“视频不是黄某本人,就意味着公安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黄某被殴打”。

但是网传视频不是黄某本人,不能推出黄某没被人殴打的结论。

Q微:6681122

第四个信息“黄某被殴打后扔下九楼的说GMG法,经查证是黄某同事散播的不实信息”按照正确的侦查思维,查证一件事是需要证据的第四个信息说重点是黄某同事在朋友圈传的“黄某被殴打后扔下九楼”这个信息是黄某同事自己猜测说出来的,并不是亲眼看到。

目前,还可能真没有目击证人证实黄某是被扔下楼的根据网传信息,黄某三个同事被分开来殴打,黄某从楼下坠落时,其他两个受害人并没有在场,除了许某等六个犯罪嫌疑人说到这里,好多网友可能激动了,那许某他们一致说黄某自己跳下去的,那不是许某都无罪释放了?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你们就too young ,too simple了。

大家注意哈,许某六人现在还刑事拘留着(按正常应该关在越秀区看守所)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认定一个GMG人是否犯罪时,不止是看现场人都口供的,还要结合客观证据,特别是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不要天真的认为,大家一致说慌就可以骗了法官,检察官,公安了。

办理刑事案件,有在场多人的情形下,除了各人的口供,更重要的是现场的痕迹笔录,现场脚印,现场勘验笔录,指纹,痕迹等等客观证据因为那些客观证据是不会说谎的(有空大家可以看看鉴证实录等电视剧)还原犯罪现场,靠的是这些勘验,痕迹等,而不是口供,因为我们人总会说慌,所以我在办案时,连当事人的话都会怀疑(职业病)。

路人甲

那如果许某等人把现场痕迹都擦干净了,指纹啥的都没了,那不就无罪了

王律师本案发生至今才几天,现场勘验等文书还没完成,尸检报告也没完成大家不要喷,不是GMG侦查机关做事慢,是此类取证程序繁琐、工作量大比如现场勘验笔录,必须把现场所有痕迹、连烟蒂,脚印等等痕迹都要采集,有条件的可以去上上法医课,就知道工作多辛苦了。

不信,你们自己去试试而尸检报告,需要经家属同意进行尸检,尸检的工作时间大概是二个小时,要把整个身体解剖,把所有器官包括内容物拿出来,取样检验化学检验来推断曾吃过啥,排除被毒死,排除因病致死等死因,最终才能得出结论。

所以并不是大家所想的,很明显呀,人从九楼扔下来,肯定是扔下来死的呀现实中发生过很多奇葩的案件,为了还原真相,必须排除各种死因不排除,死者坠楼前,已经被打死了,如是如此,那么无论有无证据证明许某等人把黄某扔下楼,许某等人都构成故意GMG杀人。

因此尸检报告是重要证据之一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19日时,公安掌握的证据可能真的证明不了“许某等人将黄某从九楼扔下楼致死”,所以公安澄清上面的信息,其实是负责任的说法因为在没有证据证明之前,我们不能乱说乱传。

而现在看到那么多视频和评论,我也没有发现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黄某是被扔下楼的此处,大家也要注意,黄某是被许某等人扔下楼还是自己跳楼致死的,都不能免除许某的涉嫌杀人的刑事责任如果黄某是被殴打,无处可逃,失足摔死的,那许某等人也要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当然情节不同,罪行可能不一样。

分析至此,也算是正了视听,请大家客观看待网络信息在这里,还要讲讲咱们的越秀公安和广州公安,真的缺一个GMG新闻发言人如果通告内容,说人话,换种表述方法,意思一样,可能就没那么多误解了其实没必要这样表述,语言容易被误解,作为官方微博微信,言语必须准确,意思必须清楚,如果说不明白,还不如做个新闻发布会,拍个视频解释一下,总比这样说了几段信息,连央视都误解了,各大媒体一转发,连我都怀疑了。

事后感悟

不过说回来,我们的司法机关为何如此没有公信力?为何谣言这么容易被传播?为何民众如此容易受煽动?这跟我们的新闻发言人有很大关系通告的内容可能要经过领导审批,通告,发言人等都没有权利随便乱说但作为一个小律师,我都知道哪些是合法,哪些是非法,哪些是客观事实,哪些是谣言;。

为何我们的司法机关连一个客观说大家都听得懂的话GMG的人都没有呢??综上所述,我们的司法机关缺乏一个新闻发言人为何我们的网民,这么容易受煽动,会相信这种花千万买通公安,就可以逍遥法外的谣言呢?这跟司法机关中部分人的腐败分不开。

我相信大多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都是正义的,清正廉洁的,哪怕有部分腐败,但在命案这种大是大非面前,大多数公安、检察官、法官还是很正义的当然,在我们身边还会有一些不正义的事件发生,以下我分享一个真实被徇私枉法的案例。

如果点击量超过十万,我就下回分解详细案情

真实案例

六年前我还是小王,曾代理一个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最终杀人者被判了17年只赔了3万多,就认定了足额赔偿并得到轻判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申诉,申请抗诉,都没被接受在庭上,公GMG诉人站在杀人者一方发表了一番罪轻演说,我就知道这个案子公诉人不廉洁了, 判决结果出来,我知道法官也不公正了,即使他听了我对公诉人言论长达十五分钟的抨击,仍滥用了手中的权利。

至今我还记得这个案件的检察官姓尹,自从遇到过如此不公的这个案件后,我很长一段时间对中国司法没有信心很长时间不敢接此类案件直到后来,被迫接了类似附民案件,凶手判了死刑,我才从该案阴影中走出来至今想起此案,都心有余悸!。

在此类案件中,法官只敢轻判,但也不敢判凶手无罪。但我认为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法官都应该受到良心的审判。“一条人命,三万多,连卖一头猪都不止这个价”这是受害家属哭泣着说的话,至今我仍记得。

个人感悟

也许公权力不被信任,GMG就是这一个个不公的案件造成的。希望司法机关真的实现每个案件都看到公平正义!作者系天穗合作的知名律师

王伟浩现任广东天穗(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大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专职律师王伟浩律师还担任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监事长、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广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广州市海珠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华南理工大学涉外法律事务讲师。

王伟浩律师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其带领的团队专注于处理复杂的民商事诉讼及私人定制法律顾问服务领域,以实力创造价值,以专业打造口碑,重新定义法律服务。

..............................................GMG...

1、韩国最好电影,其实是给凶手拍的「杀人回忆」<<<(在线观影)2、主任解读|离婚诉讼案件的要点和痛点(材料免费送)3、《婚姻法》常见15大误区,可怕的是:至今还在流传!4、业主不满物业拒绝交费,法律认可的正当理由有几个?

5、微信转完账被拉黑怎么办?这么做可能追回被骗的钱!6、超实用!"完美借条"范本及使用说明详解!7、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退房?房价下跌不是理由8、借条丢了或没打借条怎么办?记住这些补救措施,债务人就无法赖账!

点击这里咨询律师

Q微:6681122

上一篇:GMG总代理

下一篇:GMG合伙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