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2021年11月,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海智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恒”)、童士英、张伟、上海大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策”)在上海共同签署《嘉兴策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运营嘉兴策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策矩”)。
嘉兴策矩认缴出资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6,1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认GMG缴比例74.53%;上海智恒认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认缴比例4.97%;童士英认缴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认缴比例8.7%;张伟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认缴比例9.94%;上海大策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认缴比例1.86%。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大策的通知,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GMG(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大策的通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解散本合伙企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的约定对本合伙企业进行清算; 2)同意由普通合伙人上海大策担任清算负责人; 3)同意由普通合伙人上海大策制定本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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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清算情况: 1)合伙人清算原因:根据《嘉兴策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进入清算流程,由上海大策制定本合伙企业清算报告并执行。
拟定本合伙企业的清算日为20GMG23年6月28日,拟于2023年6月29日前完成全体合伙人财产分配 2)分配原则: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普通合伙人上海大策为清算负责人,并代表本合伙企业处理债务,按照清算日本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向合伙人分配财产份额。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合伙企业所承担的基金设立前期筹备费用、托管费、中介服务费等费用由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比例分别承担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截至清算日本合伙企业实际到账的银行存款利息,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结算。
合伙企业托管账户及募集账户销户时产生的结息归属于全体合伙人,待销户后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结算 3)分配情况:本公司实缴出资12,000万元,期间GMG费用3.88万元,期间利息350.25万元,累计分配12,346.37万元。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报备文件 嘉兴策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大会决议 嘉兴策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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